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初级职称 > 经济法基础 > 章节重难点 >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税务登记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07 11:38:4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察的就是对知识点掌握的熟练程度,因此,在基础阶段大家就要全面复习,把教材中的知识吃透,为方便考生复习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中公会计小编整理了常见的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练习。

【知识点】:税务登记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 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不办理税务登记;

(2)其他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3. 扣缴义务人

依法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4. “五证合一”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一照一码”;自2016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3)涉税基础信息的补充采集

①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的基础信息,可在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②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4)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采集信息外的其他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由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5)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需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由受理税务机关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例题•判断题】企业在外地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

【答案】×

【解析】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推荐阅读: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汇总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汇总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汇总

温馨提示:

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面向全国开课,课程包括全程精讲班、全程精讲强化班、全程精讲协议班、题海班、冲刺串讲班等多种辅导班次,为学员扫除学习障碍,顺利取得初级职称证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④群:653830236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免费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热门标签: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经济法基础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lihuiju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