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初级职称 > 经济法基础 > 章节重难点 >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偶然所得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7-30 16:36:53

学习贵在坚持,只有每天坚持才能走的更远,初级会计职称备考也是如此,从打算报考那天开始我们就踏上了一条学习路,了解各个章节知识点是现阶段重要的事。下面中公会计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希望大家在备考路上坚持自己,超越自己!

【知识点】:偶然所得

1.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 免税的偶然所得

(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偶然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3. 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送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20%

其他所得

1.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2. 确有必要征税的其他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例如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受赠所得;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等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具体情形 个人所得税处理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推荐阅读: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汇总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汇总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汇总

温馨提示:

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面向全国开课,课程包括全程精讲班、全程精讲强化班、全程精讲协议班、题海班、冲刺串讲班等多种辅导班次,为学员扫除学习障碍,顺利取得初级职称证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⑤群:474837957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免费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热门标签: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经济法基础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lihuiju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