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7-07-21 13:42:59
提前备考,胜人一筹,距离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还有好几个月时间,有些同学已经开始备考了,而有些同学却还在等待中。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需要进过预习、基础、强化及冲刺阶段的不断学习,才能吃透书中知识点,在考试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
【考点】当期销项税额
1.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解释】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一般情况下,试题中会明确指出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在未明确指出的情况下,注意以下原则:(1)商业企业的“零售价”肯定含税;(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3)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均视为含税收入。
2.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销售货物时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
(2)下列项目不属于价外费用: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a)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3.包装物押金
(1)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2)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逾期),单独核算的,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3)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4)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征税。
【解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按照前3条的规定处理。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⑤群: 474837957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免费提供2017及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会计 |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