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初级职称 > 经济法基础 > 章节重难点 >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委托收款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7-12 10:53:07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知识点很多,都需要大家理解记忆,我们不能把成功寄托在最后阶段,只有提前预习才是明智的选择,提前预习是积累知识点的关键,也为后期备考打下结实的基础。下面中公小编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委托收款,希望大家克服困惑,战胜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委托收款

(一)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权、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二)程序

1.签发托收凭证

【注意】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委托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3.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提示】同托收承付验单付款。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汇总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招生方案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⑤群: 474837957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免费提供2017及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

热门标签: 2018初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lihuiju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