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网 2016-12-07 18:01:23
中公会计考试网为帮助参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伙伴们备考,特推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知识点讲解,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基础考点之民事诉讼(二),助力伙伴们轻松备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考点:民事诉讼(二)
难度:B(A.高频,简单。B.高频,困难。C.低频,简单。D.低频,困难。)
考频说明:经常在真题中出现,难度高、不容易掌握
【内容详解】
(三)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各级法院的辖区和各级行政区划是一致的。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1)“原告就被告”
除另有规定外,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就原告”
下列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
③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④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3)专属管辖(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
纠纷类型
|
专属管辖法院
|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
港口所在地法院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
(1)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
(2)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
(4)一般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①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②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5)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基本规定
|
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
|
具体规定
|
有关运输工具或运输中货物的财产保险合同 | 可以由以下法院管辖 1.运输工具登记地法院 2.运输目的地法院 3.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 4.被告住所地法院 |
人身保险合同 | 可以由以下法院管辖 1.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2.被告住所地法院 |
(6)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基本规定 | 1.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被告住所地 |
|
具体规定1 |
信息网络侵权 | 由下列法院管辖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法院 3.侵权结果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 |
具体规定2 |
产品服务质量侵权 |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下列法院管辖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产品制造地法院 3.产品销售地法院 4.服务提供地法院 5.侵权行为地法院(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地) |
(7)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0)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1)选择管辖和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经典例题】
【例题1·判断题】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的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法院的,也叫普通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多选题】某企业因与银行发生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享有该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据出票地法院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3·多选题】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4·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权。根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是N地(N地的分部实施窃取行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是M地(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被告是甲企业,所以答案是ACD。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您可登陆中公会计为大家推出的在线模考系统,系统内提供历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您可点击进入练习:历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系统,准备参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您可点击加入>>>初级职称交流群:485128446,群内会提醒大家进行报名,同时群内还会免费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会计 |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