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会计 2016-04-06 15:37:16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全国会计评价网已发布,具体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已经结束,准备参加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员请留意: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至18日,距离考试还有2个月,已报名学员可查看以下中公会计为大家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进行学习,掌握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每一个知识点,更多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您可加入中公会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交流群:485128446,立即加群 ,群内会提醒大家进行报名,同时群内还会免费提供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
多选题
1、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
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
B、工业企业之间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C、房地产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下列各项中,免征或不征契税的有( )。
A、承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B、受赠人接受他人赠与的房屋
C、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D、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林业生产
答案解析
1.【答案】 BD 。 解析: (1)选项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B: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3)选项C: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4)选项D: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答案】 CD 。 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选项C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新浪微博 |
官方微信 |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咨询热线(09:00-21:00)
400-605-3513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中公会计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可与小编在线互动, 更有备考干货等你来拿!
中公会计微博
扫描二维码,考试资讯实时推送,更多备考福利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