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开始即将全面实施修订后的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这次修订规定了住房租金这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那该项政策对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影响呢?统计了大家疑问比较多的地方,帮大家解答一下。
一、个税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标准规定了每月1200元,那我和别人合租,实际分摊仅1000元,该怎么扣除呢?
答:“可以按标准规定的1200元(或者1000元和800元)扣除,税法规定是定额扣除,不根据实际发生额扣除。”
二、夫妻双方都在一个城市工作租房,可以按两个人扣除么?
答:“不可以,只能按一个人加计扣除。”
三、在老家贷款买房,但主要在另一个城市工作,能享受住房租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么?
答:“可以,只要主要工作城市和买房城市不同即可,但是如果都在一个城市,即使位于北京市的不同区,也不能扣除住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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