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税政策为大家带来了一项全新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含一项各位看官很可能享受到的利好,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规定中要求只有首套房的房贷利息可以参与抵扣。但有的看官在婚前和配偶都各自买了房,在婚前可以各自享受抵扣。但结婚后还可以两人都抵扣吗?关于这个问题,税务文件也为大家有了明确的解答。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既然双方婚前购买的两套房产生的两份房贷利息,只能由其中一方扣除。那应该选择让谁来扣除呢?考虑到个税是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越高税率越高,那么由工资较高的一方进行税前扣除,省下来的钱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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